当前位置: 绩溪县博物馆 > 文章详情
绩溪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方案 作者: 绩溪县博物馆 文章来源: 点击数: 1394 更新时间:2020/8/22 13:01:50
绩溪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入藏标准和 征集工作流程方案
一、文物征集入藏标准 (一)明清时期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徽州木雕、砖雕、石雕。 (二)明清时期徽州家谱、徽州重要刻书坊和重要刻工所刻的图书。 (三)民国以前徽州各领域名人的著作手稿、信札。 (四)民国以前的各类徽州文书。重点征集归户性文书和涉及徽商的商业性文书。 (五)欲与菜陈要求的重点文物。 (六)各种有代表性的徽州民俗文物。 二、征集工程流程 (一)清点造册:统计文物基本资料、拍摄文物照片。文物征集小组、文物捐赠单位或个人填写《绩溪县博物馆文物入馆凭证》、《绩溪县博物馆文物入藏凭证》,注明文物的详细情况,并统一汇总成册。 (二)组织专家评估。对拟征集的文物先由绩溪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小组进行初步筛选,予以征集,若有一些重要的文物,将详细征集清单和重要文物报送省文物鉴定站由专家进行现场鉴定。经省文物鉴定站认可后,才进行征集。 (三)商价:双方在平等公开的基础上,参照市进行情合理商定所征集文物的价格,一经商定不得更改。 (四)建立、完善征集文物档案:对所征集的文物要建立完整档案,包括照片、征集时间、方式、地点等有关文物的详细信息。 (五)统一移交、入库;经鉴定后,按照国家文物局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由绩溪县博物馆造册收藏。
|